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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下达2021年交通运输部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第二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5-28 15:53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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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交规〔2021〕270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下达2021年交通运输部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第二批)的通知


汕头、佛山、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江门、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市交通运输局,省公路事务中心: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下达2021年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第二批)的通知》(交规划函〔2021〕181号),现将部下达我省的2021年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第二批)转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计划主要内容本投资计划包括普通国道危桥改造、红色旅游公路、物流园区、普通省道升级改造、农村公路路网联接工程、通建制村公路单车道改双车道工程、省道和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含渡改桥)、村道安防工程、省道灾害防治工程、“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奖励、国务院激励资金等11类项目资金,计划中中央资金部分为计划执行数,其余投资数均为指导性指标。

二、中央直达资金执行要求本投资计划资金来源为中央车购税,属于中央直达资金。各地、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中央直达资金预算执行,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管理规定抓紧组织实施,尽快形成实物工程量,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抓紧完成建设任务,务必保证中央直达预算资金在2021年使用完毕。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送中央预算执行书面承诺。请各地、各单位按照附件12的格式,于2021年6月15日前将中央资金预算执行书面承诺以正式文件上报省交通运输厅和省公路事务中心,省公路事务中心统筹反馈后报厅,所有项目中央预算支出务必在年内完成。预算执行承诺要细化到每个具体项目,确保预算执行可跟踪。

(二)跟踪预算执行,每月一报。请各地、各单位按照附件13的各市,于每月7日前将项目预算执行进度表报省公路事务中心汇总,省公路事务中心于每月10日前报厅。发现预算滞后的情况,厅将实时跟踪督促。

(三)实行省对地方“以奖代补”考核制度。参照中央对各省“以奖代补”考核办法,省将对各市省道和农村公路资金安排实行“以奖代补”考核,对预算执行滞后的地市,省将调减下年度资金安排。三、关于国务院激励资金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2020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国办发〔2021〕17号),中央奖励我省2020年公路水路交通建设成效明显资金5000万元。请有关各市抓紧将该项奖励资金统筹全部用于“四好农村路”建设,不得用于其他项目,务必确保在年内形成实物工作量,完成预算执行,充分发挥“激励一个、带动一片”的作用,并于2021年6月30日前将资金安排使用情况报厅备案。


附件:

2021年公路建设计划(红色旅游公路).xlsx

2021年综合交通建设计划(物流园区).xlsx

2021年公路建设计划(普通省道升级改造).xls

2021年公路建设计划(农村公路路网联接工程).xlsx

2021年公路建设计划(通建制村公路单车道改双车道工程).xlsx

2021年公路建设计划(危桥改造、渡改桥项目).xlsx

2021年公路建设计划(村道安防工程).xlsx

2021年公路建设计划(省道灾害防治工程).xls

2021年公路建设投资计划(“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奖励).xlsx

2020年度国务院督查激励资金计划.xls

2021年中央直达资金(车辆购置税)补助支出进度承诺表.xlsx

2021年中央直达资金(车辆购置税)项目预算执行进度表.xlsx

2021年公路建设计划(普通国道危桥改造).xlsx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下达2021年交通运输部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第二批)的通知 .pdf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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