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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11 14:21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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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交法〔2023〕9号

签发人:李静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省人民政府:

  按照《中共广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粤法治办〔2022〕31号)要求,现将我厅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2022年,我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把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与交通运输改革发展统筹谋划,为交通强省建设提供强有力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

  党的二十大报告深刻阐释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部署了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行动方略,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我厅于2022年10月底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和传达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干部大会,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对做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要求全厅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落实党的二十大部署的各项重点任务上来,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进一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为推动交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在全行业掀起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热潮

  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机关干部日常学习的重要内容,以及普法工作首要政治任务。要求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生动实践。厅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并要求机关干部职工广泛深入开展自学;举办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暨学习大讲堂活动,邀请中山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谢进杰教授就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其生动实践作专题宣讲;组织厅机关和直属单位人员进行网上学习和考试;组织参与广东省第四届法治文化节活动等。

  (三)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及时调整厅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召开厅党组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和行政复议、应诉情况报告。厅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过问、协调、督办;厅领导班子成员把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依法行政工作作为年终述职的重要内容。印发《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推动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实施意见》,按规定向上级部门报告并公示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做好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广东省情况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四)依法规范履行政府职能

  1.做好省级行政许可清单编制工作。对照公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梳理和认领涉及省级层面事项,逐项制定完善行政许可实施规范,不断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2.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贯彻落实《广东省交通运输领域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不断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动态调整厅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将港口市场监管、省管铁路运输市场监管纳入双随机抽查事项,实现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

  3.大力优化政务服务。推动道路运输领域高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提质增效。印发《2022年道路运输“跨省通办 省内通办”提质增效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深化拓展业务办理渠道,提升业务办理质量和效率,实现我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和经营者可通过“三平台一窗口”(交通运输部道路运政一网通等网办业务平台、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粤省事等三个线上渠道和线下政务窗口)办理从业资格证和车辆年审相关业务,大大提升群众办事的便利性。

  4.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印发《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交通建设市场信用管理的办法》等5个信用管理规范性文件,涵盖公路、水运、省管铁路等交通工程建设和道路运输领域。推动信用信息公示共享,利用“广东省交通运输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按要求持续报送信用信息数据及双公示数据。推进行业重点领域信用评价,并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我厅推荐的深圳机场《系统推进诚信管理体系建设 打造航站楼商业“诚信共同体”》案例入选全国“诚信兴商典型案例”及广东省“诚信兴商”十大典型案例。

  (五)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完善地方性交通运输法规体系。出台实施《广东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办法》。列入2022年省政府规章制定计划的《广东省道路货物运输超限超载治理办法》已报省政府审查,并配合省司法厅开展相关立法调研工作。推进《广东省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广东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广东省铁路运营管理条例》等立法项目的立项和起草,其中《广东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列入省人大常委会2022年预备立法项目。开展《广东省公路条例》个别条款修订。配合省司法厅开展《铁路法》修订,积极反映广东地方铁路立法需求。

  2.依法制定和管理行政规范性文件。2022年共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12件。对已公布实施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年度清理,发现规范性文件与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相抵触或者不一致的,及时进行修订或废止。根据清理结果,将我厅印发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在厅公众网上予以公布,供社会公众查询。

  (六)依法规范行政决策程序

  1.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印发《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推动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法治化。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试行)》《厅长办公会议工作规则》,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制度,规范议事程序。

  2.严把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核关。对需提请省政府研究决定的重大请示事项严格把关,从事项的职责归属、实体内容、决策程序等方面进行合法性论证和审核,必要时征询法律顾问意见。落实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印发《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规定》,确保厅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要求。

  3.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严格落实我厅《政务公开管理办法》《阳光政务建设管理规定(试行)》等工作制度,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2022年我厅通过门户网站发布信息3964条,及时公开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及时处理依申请公开,2022年收到信息公开申请88件,办理政府信息公开均做到内容合法、程序合规、按期办理。

  (七)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完善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印发《2022年广东省交通运输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重点工作任务实施方案》,从常态化查纠整改、优化改进执法方式、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完善工作运行机制等四个方面推进实施,提升执法队伍规范化水平和执法为民能力。结合交通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常态化工作,开展暗访监督检查,提升全省交通综合执法规范化水平。印发《广东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规定》,推动新式执法服装和标志配发工作,确保执法形象权威、统一、规范。

  2.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广东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3年)》,制定印发《2022年全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要点》,部署2022年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工作任务。组织举办第四届全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技能竞赛,进一步发挥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活动在执法人才培养中的示范引领作用,着力在执法队伍中形成争先进、创先进的良好氛围。

  3.完成治超基础设施建设任务。省政府将“加强道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列入2022年“省十件民生实事”。在各级领导高位推动下,2022年治超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圆满收官,共建成超限车辆电子抓拍监控设施点87个、车道398条,超额完成20.8%、74.6%;新建治超卸货场153个,超额完成31.9%;为全面提升治超工作提供了必要的场地和设备支撑,形成较为完善的路面监控网络。

  4.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统一建设和部署我省交通综合执法信息系统,实现省内执法数据的归集共享和执法工作的协同。各级交通综合执法机构依托省统一平台进行办案,系统办案率达100%。

  5.做好执法证件申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为厅机关执法人员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严把资格审核关,并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截至2022年底,厅机关共有96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

  (八)依法有效预防化解矛盾纠结

  1.及时回应外部监督。及时研究办理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和提案,2022年研究办理建议提案共309件。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诉讼法,完善行政应诉工作制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畅通投诉电话、电子信箱、公众号等多种途径,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件,诉讼案件8件。

  2.推进阳光信访工作。畅通投诉举报途径,2022年共处理群众网上咨询1062件、来信230件,接待来访群众30批57人次,未发生一起非正常信访事件,所有群众信访件均按规定依法及时办理。举办全省交通运输系统信访工作培训班,全面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宣贯工作,提升全省交通运输系统信访工作法治意识,提高信访工作业务水平。

  3.完善社会矛盾纠纷预警机制。制定《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落实政务舆情的监测、研判、回应机制,妥善处理相关舆情。组织排查交通运输领域社会矛盾纠纷及隐患,分解细化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加强跟踪督办。

  (九)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1.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贯彻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印发2022年广东省交通运输系统普法工作要点,落实年度普法任务。在系统内开展2022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进一步深化民法典学习宣传。组织厅机关及直属(代管)单位年度学法考试,参加率和合格率均达到100%。举办全省交通综合执法领导干部培训班;省级举办3期全省执法人员线上业务培训,各地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不少于60课时的综合法律、执法业务知识培训。

  2.进一步贯彻实施新行政处罚法。加强新行政处罚法的学习宣传,将其纳入行业“八五”普法规划,并要求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积极开展宣传。贯彻包容审慎监管精神,对符合免处罚、免强制适用条件的违法行为,按照厅正式公布的免处罚、免强制事项清单具体适用,同时根据法律法规调整及工作实际组织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和进一步完善。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进行动态调整。

  3.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印发《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管理办法》,为厅机关9名同志办理《公职律师证》;聘请2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厅外部法律顾问,充分发挥其在防范法律风险、解决法律问题方面的作用,全年共审查合同278份。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2022年,我厅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推进顺利,整体情况良好,在2022年度全国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检查中排名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第六位,但工作中仍存在以下不足:

  (一)地方性交通运输立法前瞻性有待强化。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我省交通运输事业也不断面临新形势新变化,如中央已将地方铁路的建设、运营和管理等具体事项下放给各省组织实施,我省在法规规章配套方面还存在较大不足;在规范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方面,近年国家陆续出台了一些新的规定,尤其是2021年新安全生产法的出台,对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提出更高要求,需要通过地方立法来建立健全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体系和机制等。

  (二)综合执法的统一指挥协调机制弱化,影响行政执法资源的统筹配置。综合执法改革后,多数执法机构变成机关若干科室,分属不同的领导分管,互动交流减少,配合衔接不紧密,执法队伍统一指挥协调机制普遍弱化,特别在开展跨区执法、专项整治等统一执法行动中,指挥调度难度较大,执法的机动性、高效性受到较大影响,影响整体执法效能的发挥。

  (三)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落细程度不平衡,执法为民举措创新意识不强,常态化查纠整改重要性认识不足。各地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成效存在差异,个别地市在落细机制成效上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全省在进一步探索和创新改进执法方式等方面有待提高。

三、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我厅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和要求,聚焦行业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健全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制度机制,推动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为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引领和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高标准法规体系助力交通强国建设。加快完善综合交通运输法规体系,及时开展地方性交通法规规章制修订工作。继续推动《广东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广东省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广东省铁路运营管理条例》的立法相关工作。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强化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与公平竞争审查。大力开展交通普法宣传,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行业和谐发展。

  (二)加大执法监督力度,进一步强化依法执法、规范执法。督促全省各地开展常态化查纠整改、持续优化改进执法方式,在实践中完善说理式执法工作指引,加强对各地执法规范化的指导和培训。加强督导检查,压实地市责任,切实将常态化查纠整改行动与日常执法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加密执法监督的频次和扩大覆盖面。收集各地有效的经验做法,依托省执法信息系统、工作简报等多种方式进行全省推广,加强交流互鉴,全方位提升执法队伍的规范化水平和能力。

  (三)坚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打造市场化法治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持续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完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实施规范,提升行政许可标准化水平。分类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按照《广东省交通运输领域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聚焦行业监管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息化监管为支撑、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交通运输新型监管体系。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交通运输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在更大范围内提升政务服务便捷度和企业群众获得感,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交通运输市场体系。

  专此报告。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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