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公养函〔2024〕615号
广东省公路事务中心关于国道G107线清远清城狮子湖至新基段安全提升工程方案设计的审查意见
清远市公路事务中心:
报来《清远市公路事务中心关于审查国道G107线清远清城狮子湖至新基段安全提升工程方案设计的请示》(清路〔2024〕86号)悉。经现场核实并组织业内专业技术单位咨询,审查意见如下。
一、工程概况
国道G107线清远清城狮子湖至新基段位于清远市清城区,线路呈由北往南走向。路段起于横河镇狮子湖,起点里程桩号K2427+324,途经大有、黄布、灵洲,终至石角镇新基村(同广州市花都区交界处),终点里程桩号K2440+636;路线全长13.312km。
鉴于路段承担广州、清远两地间的重要运输走廊通道功能,交通量大,重载车多且混行,存有较明显的交通安全隐患。为深入贯彻“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交办公路〔2022〕14号),原则同意路段实施安全提升工程,创建全省干线公路“安全精品路”示范路。
二、技术等级标准
既有路段为一级公路,设计时速80km,双向4车道,路基宽29.5米,沥青混凝土路面宽21米。本工程维持既有技术等级标准。
三、主要内容
重点隐患路口治理,小型平面交叉口改善,改造A级波形梁钢防护栏,增设中央分隔设施、机非隔离设施等。
四、重点路段治理工程
(一)原则同意K2427+324-K2440+636段新设机非隔离设施,共计26.62km。
(二)原则同意K2432+615-K2432+770段等35处路侧险要工点,改造A级波形梁钢防护栏共计3530m。
(三)原则同意K2437+500处新建40m长中央分隔设施。
五、排水工程
(一)原则同意K2427+500-K2428+072段右侧等7处采用C20素水泥混凝土,修复受损边沟共计3672m,圬工量1175m3。
(二)原则同意K2431+300-K2431+550段左侧等5处边沟采用C30水泥混凝土,增设盖板;圬工量共计287m3。
六、平面交叉工程
(一)原则同意K2436+700、K2437+150、K2437+500、K2438+900、K2440+100、K2440+900等6处平面交叉范围内,更新修复相应标志、标线等。
(二)原则同意采用C35水泥混凝土面板,修复K2427+800等18处小型平面交叉口破损路面结构963m2。
(三)原则同意K2437+150、K2437+500、K2438+900、K2440+900等4处平面交叉段增设消能桶36个。
七、交通安全设施
(一)原则同意路段新设单柱式交通标志共计62套。
(二)原则同意路段新设防撞垫共计12套。
(三)原则同意路段新设反光道钉共计720个。
(四)原则同意重新施划路段全线磨损或缺失的路面标线。其中,普通热熔型标线共计3439.2m2,振动热熔型标线共计360m2。
八、方案设计概算
上报工程方案设计概算1734.79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简称“建安费”)1390.94万元。经审查,核减方案设计概算133.75万元,其中核减建安费36.58万元;核定工程方案设计概算1601.04万元,其中建安费1354.36万元(详见附件)。
九、资金来源
可依规向省申请普通国道粤境段安全提升工程部、省专项投资补助计划。其余差额资金,由地方自筹。
十、工程管理
(一)请认真组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按本审查意见和咨询报告反馈建议,抓紧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把牢设计质量关。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同步有序开展各项前期准备,科学履行工程质量、安全和造价管理职责。
(二)请组织建设单位及时登录《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养业务协同平台干线公路养护系统》,准确填报工程基本概况、设计审(查)批和实施进展等数据信息。
附件:国道G107线清远清城狮子湖至新基段安全提升工程方案设计概算审查表
广东省公路事务中心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