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微信
| 手机端| 政务邮箱| 无障碍浏览|
首页 > 政务公开 > 阳光政务 > 直属单位 > 广东省公路事务中心 > 阳光事务

广东省公路事务中心关于省道S522线连南大坪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方案设计的审查意见

发布时间: 2024-11-07 11:00 来源:广东省公路事务中心
【打印】 -

粤公养函〔2024〕515号

广东省公路事务中心关于省道S522线连南大坪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方案设计的审查意见

清远市公路事务中心:

  报来《清远市公路事务中心关于审查上报省道S522线连南大坪村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方案设计的请示》(清路〔2024〕49号)悉。经现场核实并组织业内专业技术单位咨询综合研究,审查意见如下:

  一、工程概况

  省道S522线连南大坪段位于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大坪镇大坪村,线路总体呈东西走向。路段起点里程桩号K35+940,终点里程桩号K35+990;路线全长50m。

  受2024年2月4日和年度入汛以来连续强降雨侵袭,路段出现路堤滑塌,一定中断通行。现状路况已一定程度影响途经车辆和当地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出行,急需实施灾毁恢复重建工程。

  二、技术等级标准

  工程维持既有三级公路技术等级标准。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如下:

  (一)设计时速30km。

  (二)路基宽7.5m,水泥混凝土路面宽6.5m。

  (三)行车道:双向两车道。

  其余技术指标,应符合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要求。

  三、主要工程内容

  综合实施重筑路堤,新建路堤护脚挡土墙、护面墙,重建路面、防护栏和排水设施,等。

  四、路基工程

  (一)原则同意延伸至K35+920-K35+990段,采用片石分两级重新填筑垮塌的路堤。其中,第一级高8m,坡率取1:1.5;第二级最高10.7m,坡率取1:1.5-1:2.05;平台宽2m。

  (二)原则同意延伸至K35+920-K35+990段左侧,重筑路堤坡脚新建挡土墙;坡面新建浆砌片石护坡。其中,应补充挡土墙埋置深度等必要的设计参数。

  (三)鉴于上述路段坡脚外侧河道修复工程位置距离较远,不纳入本工程处置,核减相应圬工数量。

  (四)现仅提供《水毁修复工程数量表》且编制不规范。应按行业现行规范、标准,补充编制路基防护工程、排水工程设置一览表、工程数量表等相关表格。

  五、路面工程

  (一)原则同意重建路段垮塌路堤段全幅路面。重建路面结构建议改为:22cm厚C40水泥混凝土面层+20cm厚5%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基层。

  (二)鉴于重建路段处于弯道,应严格按照相关规范优化完善超高设计,并在重建路面表面采用拉毛或刻槽等方式筑做表面构造,确保行车安全。

  六、排水工程

  (一)同意延伸至K35+940-K36+025段右侧,重建边沟。

  (二)同意延伸K35+940-K36+025段左侧重建的路堤护脚墙外侧,新建排水沟,在路堤坡面上新建急流槽。

  (三)方案设计文件排水工程详图、数量表及平面设计图中的起终点位置、长度不一致,应复核明晰;并按《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发布<广东省公路路基边坡防护及排水设计指南(试行)>的通知》(粤交基〔2024〕479号),核查完善沿线排水设施结构尺寸。

  七、交通安全设施

  (一)原则同意重建路堤段新建混凝土防护栏。其中,应补充防护栏设置起讫里程桩号及防护等级。

  (二)原则同意重建路面段施划横向减速标线和车行道分界线等路面标线。

  (三)请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4部分:作业区(GB5768.4-2017)》等业内规范标准,优化完善设计。

  八、方案设计概算

  上报推荐方案设计概算404.43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以下简称“建安费”)327.75万元。经审查,核减方案设计概算115.62万元,其中核减建安费79.87万元;核定工程方案设计概算288.81万元,其中建安费247.88万元。

  九、资金来源

  可依规向省申请省内普通省道灾毁恢复重建工程专项投资补助计划,同时不得和已下达的2023年增发国债支持省内普通省道灾后恢复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能力等专项资金同路段重叠。其余差额资金,由地方自筹。

  十、工程管理

  主要包括两方面如下:

  (一)大力推动前期工作

  请组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按本审查意见,抓紧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把牢设计质量关。同时,尽快开展其他相关前期准备,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认真实施工程质量、安全和造价管理。

  (二)及时报送相关数据信息

  请组织建设单位通过《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养业务协同平台干线公路养护系统》,同步准确录入工程基本概况、设计审(查)批及实施进展等数据信息。

  另外,请督促建设单位按《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省公路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数据动态更新账户体系名录的通知》(粤交基函〔2023〕695号)要求,尽快通过部《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交通运输行业(公路水路)数据库》,补录本工程灾毁点(段)数据信息。

  联系人:吴鑫,电话:020-87624574。

  附件:省道S522线连南大坪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方案设计概算审查表


  广东省公路事务中心

  2024年11月5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