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潮汕环线高速公路(含潮汕联络线)三期工程京灶大桥设置收费站的批复
《省交通集团关于潮汕环线高速公路(含潮汕联络线)三期工程京灶大桥项目设置收费站的请示》(粤交集经〔2023〕99号)收悉。经省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一、同意潮汕环线高速公路(含潮汕联络线)三期工程京灶大桥建成通车后,设置榕江新城主线收费站和关埠匝道收费站。
二、收费站建设必须符合国家、省关于公路收费站及其广场的设计标准和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的相关要求,设置相应的收费设施和电脑收费系统,经检验合格后,方能开始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