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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并港口收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24 17:19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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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交港函〔2022〕115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转发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并港口收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局(委),广州市港务局:

  现将《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并港口收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交水发〔2022〕2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各级交通运输(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发展改革局(委)按职责加强对港口经营人、引航站等单位的监督、指导,进一步规范港口收费行为。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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