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微信
| 手机端| 政务邮箱| 无障碍浏览
首页> 政务公开> 阳光政务> 交通规划计划及专项资金管理> 审定事项> 公路收费管理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潮惠高速公路与兴宁至汕尾高速公路海丰至红海湾开发区段一期工程连接处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0-06-09 11:38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打印】

粤交营〔2020〕315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潮惠高速公路与

兴宁至汕尾高速公路海丰至红海湾开发区段一期工程连接处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省交通集团:

《省交通集团关于潮惠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拆分点收费标准的请示》(粤交集经〔2020〕41号)悉。根据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建设〔2005〕0717号),结合联网收费拆分结算需要,批复如下:同意潮惠高速公路与兴宁至汕尾高速公路海丰至红海湾开发区段一期工程连接处的收费车型执行《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489-2019),收费费率为0.6元/标准车公里,1至4类客车的收费系数分别为1、1.5、2、3,1至6类货车的收费系数分别为1、2.1、3.16、3.75、3.86、4.09,专项作业车的收费标准参照货车执行。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2。

  附件:

广东省高速公路车型分类及收费系数表.pdf

潮惠高速公路分段计费标准表.pdf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潮惠高速公路与兴宁至汕尾高速公路海丰至红海湾开发区段一期工程连接处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批复.pdf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6月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府办公厅,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联合电服公司。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20年6月10日印发


Baidu
map